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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人才工作决定》)的精神,根据《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的前提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建立和完善了高级物流师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体系。
按照《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高级物流师的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综合评审”。对高级物流师进行能力测评就是一种综合评审的有效方法。
■ 能力测评测什么?
以《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确定的高级物流师
7 项职业能力为测评要素:(一)物流市场分析与供应管理能力;(二)物流信息管理能力;(三)运输管理能力;(四)仓储管理与库存控制能力;(五)配送管理能力;(六)物流系统规划能力;(七)培训与指导能力。并将高级管理者的通用能力要素,嵌入上述
7 项职业能力要素的评价体系中,以免忽略对这些方面的测查,提高对高级物流师能力测评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简称为“
7+1 要素”。
■ 能力测评怎么测?
能力测评只对高级物流师理论知识考试合格或按规定免试理论知识的人员进行,主要是因为理论知识考试是测查高级物流师必备的理论知识基础,应该是必须通过的一关。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免试人员的在校学习成绩)将作为能力测评的重要背景资料之一。
高级物流师能力测评体系由国内权威的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心理学、行为科学、思维科学等多方面专家以及经验丰富的物流企业领导人组成专家组,完全针对高级物流师职业资格考试认证而开发。其特点是:全过程采集考生信息、高标准构建专家小组、综合性应用测评技术、多角度测查考生能力。同时,在提高系统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尽量减轻考生的负担,即在考生参与的环节,简化步骤,优化流程,便于操作。而在专家方面则加大分析、评价的时间、人员和技术的投入。
主要步骤是:
(一)在考生参加培训期间,由培训机构按要求组织考生填写《高级物流师能力测评履历式问卷》,打印稿和电子版本各一份,培训机构统一收齐后,由专家组派人验收。
(二)在考生参加培训期间,由专家组派人到培训班上组织考生进行《管理者自我认知测验》。集中进行,需
20 分钟。
(三)在理论知识考试结果出来后,由专家组进行履历式问卷评估,处理管理者自我认知测验结果。
(四)由培训机构按照统一安排的时间,与北京的专家组计算机连接,组织考生参加计算机远程面试(每人
30 分钟)。
(五)由专家组计算机录入和分析测评结果,计算“高级物流师能力值”,并形成《高级物流师能力测评报告》。
(六)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考试认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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